我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,谁负责?
您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背别的小朋友导致摔倒,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可能会影响责任的处理:1.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:如果学校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体育老师在课前进行了充分的安全告知,课中对学生的危险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,且体育课场地和设施符合安全标准,那么学校可能不承担责任,主要责任由您孩子的监护人承担。2.被背小朋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:若有证据表明被背的小朋友在过程中故意推搡、晃动,或者明知危险却坚持要求背驮,其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可以减轻您孩子监护人的责任。3.您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(不满8周岁)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学校应当承担责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除外。此时,若您的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他人损害,学校的责任认定标准会更严格,除非学校能证明已尽职责,否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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